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专家评审意见,经诸城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规划局会审同意,决定对以下地块的容积率和用地性质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见表格):
调 | 调整前容积率 | ≤0.71 | 调整后容积率 | ≤1.55 | |
整 | A-1 | 调整前建筑密度 | ≤15.93% | 调整后建筑密度 | ≤25 |
内 | 地块 | 调整前绿地率 | ≥37.92% | 调整绿地率 | ≥30% |
容 | 调整前用地性质 | 二类居住用地 | 调整后用地性质 | 二类居住用地 |
对于以上变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日至2017年8月23日
公示单位:诸城市规划局
联系电话:0536—6125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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