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我市东苑名邸退租的8套公租房进行实物配租,现将配租公租房房源情况、配租条件、报名范围等情况予以公示。
一、房源情况:本次拟配租房源位于东坡街南段东苑名邸小区内,共8套公租房,其中,5楼6户、2楼1户、4楼1户,具体包括:
14#楼一单元501,二单元201、501、502,建筑面积均为75.89㎡;16#楼一单元501,二单元401、501,三单元501,建筑面积均为76.18㎡。
东鲁家园公租房335套,因尚未交付,不在本次配租范围,具体分配时间另行通知。
二、配租条件: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申请保障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2016年度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29089元;2、无私有住房或人均私有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家庭成员名下的私有住房面积合并计算);3、有诸城市常住户口且居住一年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三、报名范围:市专班核发并经主管部门审核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房困难退役士兵和已纳入我市保障范围并领取租赁补贴的家庭。
四、报名时间:2017年7月19日至2017年8月19日
五、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并有需求意向的人员请速到户籍所在地镇街(园区)报名,由镇街(园区)统一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现予公示。
咨询电话:0536 6067219
诸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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