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春耕生产陆续展开,农村道路人流、车流量骤增,各种农用车辆和农用机械拖拉机纷纷上路投入春耕生产,同时,农用车超载、人货混装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也逐渐增多。针对由此形成的安全隐患,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春耕期间辖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一是加强农村道路管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辖区春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特点,大队要求各中队组织民警深入到辖区主要路段和农资经销聚集地站岗执勤,结合“三超一疲”等专项整治行动,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超速超载、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人货混装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针对农村以骑乘摩托车出行为主这一特点,大队尤为重视整治摩托车不戴头盔、超载搭人、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以堵塞管理漏洞,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二是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促进交通安全管理。大队主动与安监、交通、农机等管理部门联系,共同研究制定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和方便“三农”运输工作机制,并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擅自拼改装车辆、安全设施不合格、报废车辆非法营运等主要突出违法行为,整顿乡镇客运市场和农用物资运输秩序,在执法的过程中,该处罚的就处罚,该扣车的就扣车,该报废的就报废,通过加强车辆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
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开辟春耕“绿色通道”。春耕期间,各中队组织民警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和村民家中,向驾驶人宣讲安全行车常识,发放宣传材料,叮嘱驾驶人不开拼装车和报废车,运输春耕物资不超载、不违法,提醒广大群众不乘座超员车和拖拉机、农用车等车辆。另外,每个中队派出一辆带扩音喇叭的警车,到乡镇集市以及各社区、村居主要道路巡回宣传,引导农民群众“遵章守纪,安全出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增强文明交通理念。与此同时,大队开辟了春耕农资运输“绿色通道”,明确在不影响出行安全的情况下,实行人性化执法,对运送农资车辆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做到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对运送农资车辆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执勤民警积极帮助联系车辆进行转运,不扣车、不扣证、简化事故处理程序,尽快放行;如若遇有道路阻塞,采取优先通行措施。(周显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