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有残疾人证的毕业生补助标准为 1000 元/人,其他人员补助标准为600元/人。
对吸纳择业派遣期内离校未就业山东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作标准)的单位,可领取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对见习期满留用率为70%以上的见习单位,见习补贴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补贴期限一般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毕业后按规定进行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也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按规定可领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按照专业技能培训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培训等级或通用工种为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平均为800元/人左右,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初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是职业技能鉴定费标准的80%。(完)
1 条记录 1/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