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及时组织校长和教职工认真学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自觉拒绝有偿补课。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社会有关部门帮查相结合的形式,逐校逐人摸清、摸实有偿补课情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检查组,对所属学校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日常监督与查处情况,监督方式、问题受理、案件查处以及督学督导工作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重点治理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推荐和诱导家长及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课上不讲课下补习班讲等情况。加大惩处力度,对有禁不止的学校、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从事有偿补课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文件,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据悉,省教育厅已公布各市教育局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投诉电话和信箱,其中,省教育厅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531-81676761;投诉举报信箱为:jswgjb@sdedu.gov.cn。另外,已将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调查纳入学生课业负担调查内容,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市进行抽检,将对抽检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评价各地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