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流动儿童如何接种疫苗?
答:国家对流动儿童的预防接种实行现居住地管理,流动儿童与本地儿童享受同样的预防接种服务。流动儿童是指户籍非本辖区、在本辖区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儿童住址变动后,持预防接种证到原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迁出证明,然后到现住地预防接种门诊办理迁入手续。无接种证儿童还应及时建立儿童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保管),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离开暂住地后,应向暂住地接种门诊再办理迁出手续,并保管好《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入托入学、出国留学等时还要进行查验。
5、为什么一定要按免疫程序进行预防接种,做到有始有终?
答:我们知道,预防接种可以增加孩子对传染病的自然抵抗力。但在预防接种后,不是马上能产生抗病能力(俗称抗体),需经一至二周或更长时间,才能起预防疾病的作用。一般来说抗体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内有效,如,注射麻疹减毒活疫苗,免疫期四至六年,注射流行性乙型脑炎疫苗免疫期一年。过了这个时期抵抗力就会逐渐降低,又有感染这种传染病的可能。因此,为了获得较长时间的有效作用,保持人体自然抵抗力,就必须按规定的期限复种或加强接种。此外,由于各种疫苗的性能不一样,有的只需一次接种,有的需经2~3次接种后才能产生有效的抗体,达到预防疾病的目的。所以,不论是注射或口服疫苗,都必须按规定的次数进行,否则是无效的。总之,预防接种要有始有终,坚持把需断续几次的接种按时按次做完,并且还要坚持完成间隔数年一次的加强接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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