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全国将新分配公租房200万套,这个数据令人振奋。然而,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过去,各地在公租房建设上,普遍存在“位偏质差”的问题,极大削弱了其保障属性。出现这种情况,急功近利是诱因之一,为按时完成公租房建设任务,一些地方存在“重建设轻规划、重数量轻质量、重完工轻分配、重建房轻配套”的不良倾向,导致出现公租房大面积闲置现象,偏离了保障民生的初衷。
特别是,目前在公租房建设上缺少“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各自为政,难免良莠不齐,从而引发诸多问题。公租房建设是百年大计,满足中低收入人群居住需求,是重要民生工程,更是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围绕200万套建设目标,各地公租房建设高潮即将来临,影响深远。在这幅宏伟画卷完全描绘之前,我们期待这些现实中已经出现的问题,在不久的将来找到圆满的答案。
2017年2月,北京率先出台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将放开22平方米最小面积限制,允许推出面积15-22平方米的小户型公租房,减少了租房群体的租房成本。再者,在公租房建设中,北京将推广和应用油烟分离等新技术,契合了环保要求。特别是,北京的公租房建设项目,必须优先选择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体现了便民利民的政策善意。因此,住建部应在“北京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推出一个系统、全面、宏观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与评价标准》,并与现行住宅有关规范较好衔接。
换言之,公租房建设,“有数量”更要“有标准”。比如,公租房建设的布局,应采取大分散、小集中的方式,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内安排;房型方面,主要为成套小户型住宅或集体宿舍,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居住人口及构成等要素,合理确定套型比例和结构,套均建筑面积一般控制在15—60平方米;公租房在使用前可进行简易的装修,有条件的还可配置必要的家具和家用电器等设备。总之,在公租房建设中,从规划选址、户型设计、小区环境、配套设施等,都应按照公租房“国标”精心设计,力求让中低收入群体居住得舒适、有尊严。文/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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