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露天烧烤问题的通告
2013-03-18 10:00:20 来源:诸城新闻网
为着力整治市民反映强烈的露天烧烤污染空气问题,提高空气质量,维护城市环境卫生和秩序,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杜绝占用道路和扰民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3年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区道路两侧进行露天烧烤,不得向城市环境排放油烟。进行烧烤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到我市新郎希努尔商贸城、欧美尔装饰城及新天地龙城广场进行集中经营、统一管理,望各经营业户自觉遵守。对于擅自在城区进行露天烧烤和排放油烟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取缔,从严查处。
特此通告。
诸城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
诸城市环境保护局
诸城市公安局
诸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诸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3月9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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