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改善民生依赖于良好的社会治理体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我们必须坚持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不断把法治中国建设推向前进。”法治是社会文明的厚重基石,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关键在突出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切实维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的良好秩序。
当前,中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双重转型时期,社会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社会价值观念复杂分化。一方面,全社会高度渴求社会公平正义,希望享有良好的秩序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个别社会成员又在不断突破道德底线,有的甚至触犯法律铤而走险、谋取私利。这是在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中难以避免的现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承担着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良好社会秩序的重要使命。
以法治守护社会公正,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民生领域的秩序规范是重头戏。社会公平正义状况到底如何,老百姓更愿意相信日常生活中的直观感受。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要从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领域着手,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以人民为中心,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权益,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扎扎实实为老百姓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
法律的尊严不唯体现在引导作用,更体现在惩戒效应上。在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中,我们能够感受到司法为民的底色。例如,针对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最高检严厉查处了庞红卫等人非法经营疫苗案等大案要案,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1958人。针对一些地方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问题,检察机关与国务院扶贫办合作,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92人。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顽疾,各级法院开通绿色通道,全年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23.6亿元,等等。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以法治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一项托底的工程。我们期待“两高”更加注重聚焦民生,守护民生领域的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奠定更坚实的法治基础。
光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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