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市直各系统单位:
按照潍坊市通知要求,现决定在全市企业中组织开展推荐评选潍坊市履行社会责任十佳企业和十佳企业家活动,同时表彰一批有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企业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所有制形式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现职董事长、总经理,都可参加评选。
二、标准条件
l、企业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举的发展思路。
2、企业有健全的党群组织,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保障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制度,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原则为市级以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3、企业坚持诚信经营、依法纳税,建立科学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不断提升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年营业收入和利税增长率不断提升,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4、企业坚持科学发展,不断加大企业技改投入,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或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企业品牌在全市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
5、企业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关注弱势群体,为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为安置就业、扶贫济困、资助教育、社会安定等社会公益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6、企业重视环境保护,实现节能减排,积极搞好企业的“三废”治理,企业环保、节能减排达标,企业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率、主要污染源排放量等指标不断降低。
7、参选企业和企业家有强烈的诚信意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本市范围内有良好的信誉。
8、企业无一票否决项目存在,企业家个人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推荐要求
请各镇街、市直各系统单位牵头,按照评选标准做好本地本系统候选企业和企业家的提名推荐,企业也可自荐。推荐的候选企业和企业家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和组织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并于3月22日前,由各镇街、市直各系统将提报材料统一报送市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市委宣传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择优推荐参加潍坊市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企业家。
市委宣传部联系电话:6111066 6115290
电子邮箱:zcxc2012@163.com
附:潍坊市履行社会责任十佳企业、十佳企业家申报表(点击此处下载)
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