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以“提高法律援助公众知晓率,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活动,建立健全首接负责、领导督办、无条件承接、疑难案件案情分析、快速限时办理等十项机制。实施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援助机构负责人、承办机构负责人“四级督办”制,设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员,狠抓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建设,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自该中心入驻市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后,窗口本着一切为民、利民、便民的原则,将审查期限7个工作日和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指派到承办机构的时间压缩为1个工作日,即当日审查、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指派到具体承办机构,快速便捷地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去年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36件、解答法律咨询3160余人次。今年以来,窗口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件,解答咨询32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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