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餐厅吃饭手提包被盗
2012年6月,胡女士向宁乡县工商局投诉,称其在某中西餐厅用餐时手提包被盗,丢失LV手提包1个、现金3000元等财物。工商部门认为,手提包在自己保管的情况下丢失,胡女士应负主要责任;餐厅虽有提示牌,但仍存在疏漏,赔偿胡女士损失两千元。
案例2车位不合标准无法停车
2012年6月14日,市民杨先生向12315投诉,称其2011年购买的车位,接手后发现车位偏小,汽车无法停入。杨先生要求更换车位,开发商却要加价按现行价格购买。工商部门认为,车位应具有停放汽车的面积,否则应视为一种劣质商品,应无条件更换。经处理,开发商同意杨先生重新选个车位,不加差价。
案例3虚构房屋紧俏信息
2012年4月6日,李先生接到某楼盘置业顾问的电话,称其看中的户型只剩一套,不及时定房可能就没了。李先生立即交纳1万元定金,收到一张没有公司印章的收条。李先生之后发现,那个户型仍有几套房没出售。工商调查得知,置业顾问虚构房屋紧俏信息,收条以个人名义落款,没有开发商盖章。经处理,开发商将置业顾问解雇,向李先生道歉,退回1万元定金。
案例4修车更换配件玩猫腻
2012年6月,罗先生购买的进口沃尔沃汽车发生事故,他将事故车送到长沙市某汽车修理厂维修,结算时,汽修厂开具的维修费用为6万多元。经4S店鉴定,修理清单上显示已更换的部分配件实未更换。工商介入后,汽修厂返还未更换零件的费用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