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潍坊市发改委(物价局,下同)定于2016年12月15日上午9:00-11:00,在诸城市物价局(诸城市府前街59号鑫湖办公楼5楼会议室)召开制定诸城市恐龙系列景点门票价格听证会。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有关规定,我委拟定了《诸城市恐龙系列景点门票价格定价方案》,基本情况如下:
(一)景区基本情况
诸城恐龙博物馆和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为保护好、利用好恐龙化石这一珍贵的世界级资源,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整合恐龙博物馆、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建设了诸城中国暴龙馆、恐龙涧化石长廊、龙立方等“一馆一廊一立方”,推出了“恐龙之旅”线路产品。
(二)政策依据
1.《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2.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7〕41号)。
3.山东省物价局等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关于整顿和规范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的通知》(鲁价费发〔2008〕140号)。
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听证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6〕37号)
(三)成本监审结论
潍坊市成本调查队对诸城市恐龙系列景点门票价格依法进行了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结论为:恐龙博物馆、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中国暴龙馆2013-2015三年平均定价成本分别为93.32元/人次、73.22元/人次、32.73元/人次。
(四)拟定价格
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成本监审结论、国家税收政策,参照周边4A级景区门票价格,拟定恐龙博物馆、恐龙国家地质公园、中国暴龙馆门票价格分别为80元/人次、80元/人次、35元/人次。
(五)相关要求
1.依法公示接受监督。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应将门票价格在景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6个月,期满后执行。自觉接受物价部门、旅游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
2.落实好价格优惠政策。诸城市恐龙文化研究中心应自觉落实门票价格减免政策,对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残疾人、儿童(6周岁<含6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 、70岁(含)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实行免费;对现役军人、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周岁(含18周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60岁以上70岁(不含70岁)以下老人实行半票。对旅行社等团购门票实行的价格优惠率最高不得超过门票价格的20%。
二、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三、听证会听证人名单
李树新 市发改委(物价局) 副调研员(听证会主持人)
孔繁欣 诸城市物价局 局长
杨正波 市发改委(物价局) 价格调控科科长
冯仁波 潍坊市成本调查队 队长
张志平 市发改委(物价局) 收费管理科副科长
联系电话:诸城市物价局 6320611
潍坊市物价局 8090821。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