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份以来,山东省博兴县博昌办事处、锦秋办事处、湖滨镇、店子镇、兴福镇等地区不间断发生20余起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均为两人合骑一辆摩托车,且大多数发生在白天,社会影响及危害程度很大。
10月5日中午13时许,博兴县店子镇某公司崔某骑自行车由西向东走到潍高路店子镇中石化加油站东时,放在车前筐里的一个手提包被从后边追上的合骑一辆摩托车的两名男子抢走,内有现金65000元、OPPO手机一部、银行卡一张,总损失价值65800余元。侦查员通过对发案区域附近的监控逐一调取,初步确定出该系列案件为同一伙人所为。
10月15日,专案组在一手机维修店发现被盗手机,获悉销售该手机的是两名男青年,并驾驶一辆越野车。随即调取资料查询到一辆绿色的老式北京Jeep越野车,特征十分明显,前后牌照用迷彩布遮挡。
10月18日晚上10点,民警在兴福镇某中学附近发现了该车并秘密跟踪,车上的两个人发现了被跟踪后疯狂逃窜。20日,专案组经过缜密侦查确定一名嫌疑人正是曹王镇某村的王某(17岁,曹王镇人),当天晚上,在曹王派出所的协助下将其抓获。经审讯,王某供述自2012年6月份以来,其伙同郭某(17岁,山西省人)、宋某某(17岁,曹王镇人)、王某某(16岁,曹王镇人)、蔺某某(17岁,曹王镇人)交叉结伙抢夺作案20余起的犯罪事实。
10月21日,专案组在兴福所、曹王所的配合下先后在网吧和宾馆将郭某、蔺某某成功抓获,在曹王镇将宋某某抓获,在曹王某厨房设备厂宿舍内将王某某抓获。截止21日凌晨5点,所有涉案的五名嫌疑人全部到案。
目前,经审讯,五名嫌疑人供述一致,现全部刑事拘留,查证及追赃工作正在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