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11月1日讯 (记者薛静 通讯员张永健 王帅)近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正式发布《潍坊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及《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未来一段时期内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系统布局和建设计划。
根据《规划》,2020年全市建成区25%以上面积将达到海绵城市75%的雨水控制目标要求。自2016年起,我市将结合城市东南片区、火车站南广场、齐鲁台湾城、济青高铁等新建片区及重点改造片区进行示范建设,并在规划区内全面推广实施,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80%以上面积达到目标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了我市建设海绵城市的任务目标、管控要求、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实施“绿水鸢都”海绵城市建设行动,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的目标;自2016年起,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城市总体规划及各相关规划的刚性指标来控制和实施。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基本建设流程各个管控环节;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建设,因地制宜设置雨水花园、雨水收集利用系统等。开展海绵型道路和广场建设,提高路面对雨水的渗滞能力,加强海绵型城市绿地与公园建设,实施城市水系保护和生态修复,做好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资金支持,将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纳入新型城镇化考核,定期进行调度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