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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校园为何能被诈骗者利用?

2016-09-29 09:43:03 来源:北京青年报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一起利用武汉大学校园自主招生的诈骗案。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凌某2010年至2012年伙同他人办理相关大学文凭骗取89.9万元,2012年至2014年,凌某、李某以所谓“武汉大学自主招生”骗取24名学生家长合计420多万元。据办案人员介绍,20多名学生家长相信15万元可拿武汉大学“正规本科文凭”的重要原因是,缴费都在武汉大学相关学院办公室或图书馆里进行;部分学生住在武汉大学学生宿舍,同普通本科生一同上课;每年被收取1万多元的学费、4000多元的住宿费等。

  据报道,之所以被骗学生可以在武汉大学里完成缴费、住进学生宿舍,甚至和本科生一起上课,是因为武汉大学有教师家属参与其中,里应外合。可问题是,大学校园仅仅是被无辜地利用吗?这个教师家属,怎么有这么大的本事,摆平搞定那么多的学校部门?这些部门在给学生办理学生证、安排学生上课、考试时可只凭关系而不遵守规则?这本身就不意味着学校管理存在严重疏漏吗?对于这起“自主招生诈骗”案,不能只追究诈骗操作者的刑事责任,把大学作为“受害者”,还应该追查学校校方是否知情,以及学校在管理中存在的疏漏,只有堵住漏洞,严密管理,才不会给诈骗者可趁之机。

  其实,这起诈骗案,如果离开武汉大学校方有关部门的配合,是很难运作成功的。按照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招生工作处以及后勤保障部有关负责人的说法,武汉大学不存在任何国家招生政策之外的招生方式。武汉大学校内学生公寓仅对正规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开放,本科生包括外校来汉交流学生,其他性质学生不可能入住学生公寓。那么,试问,那么多非计划内招生的学生要到学校报到,要住进学校宿舍,和其他学生一起上课,这在一所大学里,是怎么做到的?一名普通老师家属能做到吗?通常,这只有在得到有关校领导批准,且召开部门协调会之后,才能做到。如果没有领导批准、协调各部门,那则是某个个人或机构,用利益去逐一疏通各部门,但由于涉及部门多、动静很大,学校校方如果不知情,是颇为困难的。

  因此,从这起诈骗案涉及那么多学生分析,不太可能只是某个教师家属在运作,校方有可能是知情的,而如果学校知情,背后可能有更大的丑闻,即学校校方(或校内机构)可运作把非全日制学生变为全日制学生,授予全日制文凭,从中牟利。报道对此也有所提及,比如,诈骗者承诺这些学生毕业时可以拿到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的文凭,这一承诺在事件败露后,可被视为是虚假的,但是,诈骗者如果没有一定的“把握”,是不敢冒这种风险的,因为如果学生拿不到承诺的文凭,迟早会出事。

  退一步说,如果校方从头到尾不知情,就是教师家属串通学校有关部门,搞了一个诈骗利益团伙,共同来运作此事,那也暴露出学校管理的混乱,从宿舍管理、学籍管理、教学管理到考试管理,全面失守——甚至称大学英语四级4700元包过。这是怎样的学校管理秩序?这能保障一所学校的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吗?难道学校的管理规定是一纸空文?对此,有必要根据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调查、审理,进一步启动对学校的调查,查清学校各个环节是怎样被攻破的。

  近年来,我国大学卷入招生诈骗的不在个别,其中,最突出的是混淆学历性质的招生诈骗。诈骗者利用大学校园的资源,作为诈骗道具,令一些急于给孩子找到出路的家长失去判别能力。这些招生诈骗,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大学变为利益共同体,为诈骗行为提供藏污纳垢之地。这严重败坏大学形象,需要高度重视,严肃治理。为此,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环节,必须查清整个诈骗的细节,严肃追责,才能深刻反思。尤其是,我国大学必须推进内部治理改革,当前高校的治理主要是行政主导、拍板,缺乏民主管理,这很容易滋生权钱交易、权学交易。诈骗者也就叮上大学这个有缝的鸡蛋,有人搞定了行政领导,就可在学校里通吃各个部门,甚至不顾基本的教育与学术规则,这让大学屡屡出现腐败丑闻,成是非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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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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