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新闻网9月27日讯 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这并不意味着讨债可以毫无顾忌、不择手段。青州的李某从韩某处借款100余万元,韩某多次讨要未果。为讨债,韩某通过他人把李某骗出来,将其脱光衣服殴打,并关进狗笼要他“反省”。9月26日,记者从青州法院获悉,韩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李某在商海打拼多年,结果负债累累。青州韩某是李某的债主之一,自2012年以来,先后借给李某100余万元,多次追讨分文未见。2012年底,韩某得知,朋友肖某能把李某约出来,便想借肖某之口把李某骗出来,逼他还钱。碰巧肖某也是李某的债主,一口答应下来。此后,韩某又找到朋友兼债主马某,劝他合伙骗出李某,从李某那里要回钱来便还债,马某欣然同意。
2013年初的一天晚上,肖某约李某见面。当晚,肖某接上李某后,按照韩某的指示,将其带至南环路上一家酒店附近。马某带着两名男子将李某堵在了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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