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13-02-01 02:40:39 来源:诸城新闻网
根据潍政发【2010】9号文件规定,“三无”单位退休人员需每年缴纳90元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以保障其正常享受大额医疗保险待遇,经研究决定,凡未及时缴纳的,自2012年起,由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科从其退休养老金中代扣代缴,2012年度的大额医疗保险费于2013年2月份代扣代缴,2013年以后于每年4月份代扣代缴。
特此通告
联系电话:0536-6072928
诸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13年1月30日 1 条记录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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