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正在经十路巡逻的历下交警大队交警,看到一辆银灰色越野车开了过来。
“离远看就觉得这个牌照有问题,像是粘了什么东西。”交警说,他们上前拦下了这辆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
交警走近车辆一看,发现这辆车号牌上的数字上面密密麻麻粘满了小“钻石”。
“都是那种塑料材质的小颗粒,一颗挨着一颗,车牌上靠前的一个汉字、两个字母、两个数字上面几乎全部被这些‘钻石’覆盖。”交警说。
交警依法让驾驶员出示了相关证件,发现车辆证件齐全,驾驶员就是车主李女士。
据李女士介绍,这辆车她刚买回来不久,对它十分喜爱,为了让它更好看些,她才想出了这样一个“别致”的装饰方式,从市场上买回了塑料“小钻石”,一颗颗贴在车牌的数字上面。
而对于交警“知不知道这样的行为是不允许的,要被处罚”的问题,李女士表示,自己“只是觉得这样好玩、漂亮”,并不知道这样是违法的。
据历下交警介绍,车辆号牌上的数字都是反光的,按照交通法规,不允许随意在车牌上面粘贴东西,以免影响对号牌的辨识。
李女士粘贴的“钻石”严重影响了号牌的清晰,属于“故意污损号牌”的行为,按照交通法新规的规定,要对李女士处以一次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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