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2016-09-05 09:07:33 来源:诸城新闻网
朱秀兰,身份证号:370728197306027629,于2016年8月28日未向单位履行请假手续矿工至今,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因无法直接送达,请你自本通知刊登之日起30日内到公司办理劳动关系。逾期不办,后果自负。
诸城市广通电器有限公司
2016年9月5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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