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 单机最高补贴1.8万元
本网讯 (记者孔繁亮 通讯员徐春光)近日,记者从市农机部门获悉,山东省农机局、财政厅和商务厅联合印发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我市被选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县,获得中央财政资金150万元。
据悉,这是继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之后,又一项重视和支持农机化事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我市将坚持“农民自愿、国家扶持、方便高效、促进更新”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及时报废更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同时,我市将根据农机报废实施方案的要求,对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收割机,由具备回收农机资质企业,按公平交易原则负责收回、拆解,根据机型和类别分别给予500元至11000元、3000元至18000元的补贴,补贴款可通过更新新机具兑现。通过审核的机主可优先获得新购一台补贴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的资格,机主购机时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时折抵购机款,机主按扣除两部分补贴后的价格支付购机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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