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方式。可电话、书信或来人来访举报。举报电话:6353936,书信举报可寄至市安监局办公室。
二、举报事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工矿商贸企业以及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
三、奖励标准。按处罚执行额的50%奖励举报人,最低300元,最高10000元。
四、奖励兑付。举报查实,按举报人认可的方式兑现,多人次举报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为了大家的安全,望广大市民踊跃举报,受理单位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特此通告。
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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