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原副总经理(挂职顾问)台连周先生已于7月26日正式与我公司终止顾问关系,其原负责的部分协调业务由公司其他人员接替,因人员非正常变动,其挂职期间对内、对外经手的所有业务未经我公司总经理及控股董事长签字认可的均视为无效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台连周先生离开清明上河园项目办公区域之日起对外进行的任何业务、承诺、活动等一切经营行为均与我公司无关,由此引起的相关事项,本公司均不负法律责任,请相互转告,谢谢!给您带来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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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敬告
山东烨盛置业有限公司 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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