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下午,360官方回应被四维公司起诉侵权消息。称360地图产品中使用的导航电子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全部由拥有导航电子地图制作资质的立德空间集团提供,双方签订了合法有效的许可使用协议,360为此已经支付了巨额的许可使用费。
在6日上午,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发布消息,因认为奇虎360未经许可,在向公众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开发的应用软件“360搜索”中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误导公众认为其地图具有合法来源,北京四维图新(002405,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维公司)将其诉至法院,索赔1亿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思维公司宣称,公司长期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研发中国电子地图,每年对地理信息实况变化进行跟踪测绘,并根据道路变化不断升级电子地图版,对以上电子地图享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奇虎公司未经本公司许可,以商业经营为目的,在提供的导航电子地图及开发的安卓和IOS平台应用软件“360搜索”APP中使用本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电子地图。此外,奇虎公司误导消费者认为其提供的地图具有合法来源,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由此,四维公司认为,奇虎公司的行为给四维公司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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