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异地高考方案公布“大限”的到来,近两天,各省区市的方案密集出炉,继京粤沪三地同日公布异地高考方案后,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又有江苏、广西、陕西、河南、云南、甘肃、四川七省区搭上“末班车”公布了实施细则。至此,在公众翘首期盼下,已有21省份按期公布了异地高考方案。
在已经公布的省份中,黑龙江、安徽、重庆、河北、湖南、吉林、辽宁、浙江、江苏、河南、云南11省市将在2013年正式实施异地高考方案,而上海、山东、福建、江西、四川五省市将在2014年开始实施。此外,广西将方案实施的时间定在2013年国庆,这也意味着该区在今年暑期高考中仍将执行原有的政策。而北京、广东、陕西、甘肃的方案则采用过渡和渐近的方式逐步实施。除异地高考方案的实施时间不同,各省区市针对各自实际情况设定的条件也高低不一。既有如江西、河北两省设定的“低门槛”,亦有如北京推出的“过渡方案”和上海的“挂钩居住证方案”。总体而言,京沪粤等经济发达、人口流入量大、教育资源丰富的省份,公布的方案通常比其它省份“门槛”高。对于江西等劳动力输出大省来说,异地高考政策推行压力较轻,因此“低门槛”特征明显。一些传统“教育洼地”的西部省份,因人口较少且录取率较高,面临着严峻的“高考移民”挑战,这些地方出台异地高考方案也较为审慎。
昨日公布方案的七省区亦基本沿袭了上述特点。江苏公布的方案明确,从2013年开始,凡在江苏取得高中学籍并有完整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随迁子女,均可在该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和本科、专科层次录取。
河南的方案相对“门槛”也较低,自2013年起,凡在河南就业的外地户籍人员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升学考试,并与当地户籍考生享受同等待遇。鉴于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已经结束,河南省招办将于近期重新开启高考报名平台,为符合条件的考生补充报名。
四川的方案与河南相似,自2014年开始,在四川就读的初中、高中毕业学生均可在当地报考在该省招生的中等职业学校。凡父母在四川有合法稳定职业和住所(含租赁),在父母就业和居住地具有高中阶段学籍和3年完整学习经历且符合普通高考其他报名条件的学生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陕西则“渐近式”推行异地高考方案。完整学籍、父母社保缴纳证明及居住证均成为“硬指标”。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2014年起可在陕西参加中考,根据考试成绩,考生可选择升入普通高中、高职5年制大专、中专或职业高中;2016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考生可在陕西参加高考。
广西的方案则明显有严防“高考移民”的意旨。根据该方案,在广西接受完整初中阶段义务教育后继续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只要其满足学籍条件和法定监护人条件,可不受户籍限制。而为切实防范“高考移民”,针对没有在广西接受完整的初中阶段义务教育,申请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外来人员,要求其必须同时满足学籍、户籍及法定监护人等三方面条件。
云南的方案仍与户籍密切挂钩。根据该方案,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满三年,具有相应学籍,其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的情况,就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而无云南户籍的考生仅可在该省报考三本、专科和高职院校。
甘肃的方案则规定,在进城务工人员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等前提下,2013年和2014年在甘肃参加高考的考生仍需同时具备“三年户籍”和“完整学籍”两项硬指标。2015年起则放开户籍要求,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甘肃省连续高中三年学籍的,可在该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除上述21个省份外,截至目前,天津、新疆、内蒙古、海南、山西、湖北、宁夏、青海、西藏、贵州等10省区市仍未公布相应的异地高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