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安居工程:
7个工作日内办完手续 对质量问题要“零容忍”
山东省副省长夏耕表示,今年前七个月,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总体顺利,但建设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几个方面,例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筹集压力大、房屋征收拆迁难,部分城市保障房项目建设进展迟缓、竣工率偏低、配套设施建设不及时。
“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国土部门要优化业务流程,加快手续办理,符合条件的要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要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夏耕说道,“到8月底还不能保证开工的,要立即调整计划、更换项目,确保9月底前开工。”
而对于工程质量,夏耕则表示,各地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科学确定工期,合理核定造价,优先选用高资质、高水平的大企业参与建设,从源头上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严格建材采购和核验,坚决杜绝瘦身钢筋、蜂窝混凝土、粉末砖头等不合格材料进场使用。对质量问题要‘零容忍’,严格验收监管,已建成的保障房要全部分户验收,验收不合格或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的,一律不得交付使用。”
7月25日至28日,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第四督查组来山东省督查,认为山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工作扎实,措施有力,较好地贯彻落实了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调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督查组同时指出了我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像房价上涨过快、社会舆论较多的二三线城市应主动考虑相应调控措施,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总量、计划执行情况还不十分理想,预售资金的监管体制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等。”夏耕说道。针对该情况,山东省研究了相应措施。
有条件的城市首次购房者可适度降低首付比例
记者调查:济南首付比例多为30% 业内:可保护自住购房者
据了解,下一步,山东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各地要坚持既有政策不放松,严格执行二套房认定标准、首付款比例、贷款利率和三套及以上住房停贷政策,加强住房交易环节税收征管。济南、青岛要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措施,特别要针对“商改住(商业用地上的开发项目变相改作住宅销售)”等规避限购的行为,抓紧研究制定管理措施。
同时,继续落实好对首套普通住房的税收、信贷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城市可对首次购房者适度降低首付比例、增加公积金贷款额度并延长还款年限,支持居民自住性购房需求,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记者了解到,目前济南多家银行首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为30%,有业内人士表示,适当降低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可大大降低购房者入市的门槛,“让一部分自住需求购房者可以提前购置房产,保护以自住刚性需求为主的购房者,为这些购房群体争取更多的购房时间。”
增加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供给
记者调查:房产商多推大户型 业内:买房前要算个明白账
目前,山东省在售楼盘中100平方米以上户型比例还比较高,不符合以中小套型为主的调控导向。“要认真落实90平方米以下住宅占商品住房70%以上的规定,对新上开发项目认真进行审核,严格限制大户型和高档住房建设,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供给,切实满足城镇普通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夏耕表示,要引导居民更新观念,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消费理念,尽快从单纯注重住房面积向注重质量、功能、环境转变。
记者调查发现,以济南为例,6月底开始,市场出现了大户型放量态势,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热销项目中的大户型成交量明显增多。“我们在上个月月底推出了40套150平米的户型,10几天内就销售了30多套,几近售罄。”位于二环南路的某售楼中心销售人员表示。
记者还发现,下半年济南多个项目在开盘房产类型和房源配置上均出现了大户型和高档住房倾向,部分项目大户型供应也超过了整体户型的50%。“我们小区可能在11月份之前推出超过百套的130-180平米的大户型产品”,位于王官庄附近的某楼盘相关负责人说道。
那么,为何大户型的房子如此受欢迎呢?有业内人士分析,除了改善型需求,就是“一步到位”的购房概念在影响着购房者。家住名士豪庭的的陈先生表示,由于自己和妻子都是工薪阶层,买房子最好一次性就买个面积合适的,“儿子要结婚了,买个大点的房子既能满足住房需求,也不用再担心今后房价涨跌问题,因为谁也不知道以后的房价走向,现在买个合适的就不用再考虑了。”“改善型需求就是比如你一直小房子,钱挣够了,就想住大房子了,而‘一步到位’就是像陈先生的情况。”该业内人士如是说。
该业内人士建议,买房应当理性,从自己的实际经济能力出发,不可因过于追求完美而过度举债,“一次性买个大房子看似是省了心,但如果经济能力达不到,需要贷款,后期的负担会很重,不如阶梯置业。总之,买房前一定要算个明白账。
商品房预售要“明码标价”
记者调查:商品房预售要具备7个条件
针对部分城市房价涨幅上升的苗头,夏耕表示,各地要认真落实《山东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严格执行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按照“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的要求,切实加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审核,预售报价过高、随意调价且不接受房地产主管部门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一律不得核发预售许可证书。“所有在售楼盘必须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房源和价格,不执行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防范和打击捂盘囤房行为。各市要总结改进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选择有条件的开发项目,开展商品住房现房销售试点。”
记者了解到,商品房预售需要具备7个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的达到主体工程封顶;七层以上的,主体工程须建到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层数;(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要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到相应的项目上,防止资金挪用和抽逃,防止由此引发购房居民和建筑农民工群体性事件。自今年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