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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费 我做主

2016-03-17 08:37:52 来源:诸城新闻网

诸城市密州路学校组织开展“校园3.15”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中国消费者权益协会发布2016年3月15日消权日的主题为:新消费 我做主,并表示,主题含义一是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倾听消费者声音,重视消费者诉求,满足消费者需要,赢得消费者的满意和认可,二是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新消费是引领消费结构升级,促进经济模式转型的新动力,是改善民生、推动发展、完善机制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新消费需要新理念和新举措。2016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新消费我做主”,是消费者对新消费的支持和肯定,也是消费者对消费环境日益向好的呼唤。  为了让孩子们远离假冒伪劣商品,从小养成明白消费、科学消费、健康消费的意识,切实维护国家和自己的合法权益,畅享消费快乐。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诸城市密州路学校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了“校园3.15”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教育学生明白消费。通过看报纸、上网查找资料、看录像等形式让学生了解“3.15”的来历,学会识别商标,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知识。搜集典型消费侵权案例,制成手抄报进行宣传,并在班级内组织典型案例宣讲活动,孩子们有声有色地讲解,让同学们大开眼界,掌握了像索要发票、保存票据等一些基本的消费常识。 

二是引导学生科学消费。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鉴别收集到的真伪学习用具、食品、日用品、辅导资料等,结合实例教育他们怎样辨别商品的真伪,以免上当受骗。班主任、任课老师精心备课,认真解答同学们在消费方面的疑难问题,并指导同学们如何进行合理的维权,引导学生科学消费、健康消费。 

三是要求学生树立责任意识。在教育学生做一个明白、健康的消费者的同时,还要求同学们不仅自己要做一名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好公民,还要积极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在家庭和社会上广泛宣传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某些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自觉进行抵制,为营造和谐的消费市场环境尽一份责任。 (马培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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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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