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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纪在法前 纪严于法

2015-12-23 09:26:06 来源:诸城新闻网

■ 学习《准则》《条例》解读之四

 

坚持纪在法前 纪严于法

 

 国有国法,党有党规,国因法而治,党因规而强。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制度创新的重要成果。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执行八项规定打开作风建设的切入口,强化落实党委纪委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两手抓,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管党治党取得了显著成效、积累了新的经验。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既做“减法”,大刀阔斧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又做“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树立了高标准、标定了规矩和底线,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党是政治组织,党规党纪保证着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是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的底线;法律体现国家意志,是全体公民的底线。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纪必须先于国法、严于国法。把党纪挺在国法前面,就是要对党员、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在先行表率中永葆我们党的先锋队性质。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纪律是治党之戒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国家的角度而言是要依法治国,从政党的角度而言是要依规治党。靠法律惩治贪渎腐败的极少数,靠党纪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这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只有坚持纪法分开,才能使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既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又配套联动、相得益彰,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合力;只有坚持纪在法前,才能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小错酿成大祸;只有坚持纪严于法,才能突出强调党员和党组织区别于普通公民的政治责任,唤醒全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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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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