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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所有权证》注销作废的公告

2015-11-27 09:03:32 来源:诸城新闻网
 产权人张砚春位于诸城市人民西路250号登记有房产一处,《房屋所有权证》诸城市房权证城区私字第30109号。因张砚春已亡故,根据(2015)诸证民字第1062、1063号公证书,该处房屋析产归张志平、孟虹所有。因房产证遗失,经权利人申请,现对诸城市房权证城区私字第30109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特此公告作废。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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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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