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晚,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研讨会在北大举行,汇聚了周其仁、张维迎、薛兆丰等经济、法律、交通、电信等领域国内一流的专家学者。交通部党组成员兼秘书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秀春、广州交委管理处负责人苏奎以及交通专家徐康明亦参加了会议。
会上,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央视著名法律顾问、特邀评论员朱巍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法律和权力对像专车这样的互联网+的新生事物应该持有5个基本的谦逊,让消费者和市场去选择,而不是政府替代他们来进行选择。
首先,法律对新事物的解释应该谦逊。
互联网专车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新生事物,之前在任何法律监管中都没有。在没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征求意见稿(专车新规)就把互联网专车解释为出租车,这是扩大了法律解释。现在像滴滴快递这样的出行平台,已经有了超过两亿用户选择了它。现在把互联网专车定义为出租车,政府部门是替代市场和消费者进行了选择。
其次是权力和利益在互联网+领域中应该谦逊。
对政府部门来说,简政放权不是那么简单,放出来的是钱和利益。新规中以“在任何经营地不得占有市场支配地位”锁定平台发展空间,在充分市场的情况下,市场支配地位是自由竞争的结果。而这样的新规后,被管制起来的市场份额是留给第二个滴滴还是留给政府自己的专车平台。
第三,权力对自己也应该谦逊。
专车出现后,交通主管部门的蛋糕被动了,面对不能管车、不能管人、不能管平台的新情况,没有了存在感,增加了恐惧感。
但政府部门永远要记得,手上的权力不是用来刷存在感的,作为一个服务型政府,不要对新生事物有恐惧感,企业好了,市场好了,人民满意就是对你最大的存在感,“还有什么可想的”。
第四,法律的技术对一些具体的问题上应该保持谦逊。
现在互联网产业在美国做得很大,最基本的原则就是避风港规则,政府监管对一些具体问题保持基本的谦逊。
在美国,最开始网站做ICP的时候只提供一个空间,很多人利用空间传播盗版。但当时,美国美国政府并没有专车新规的思路去看待这个问题,要求任何人不得向储存空间上传没有版权的东西。而是对新的具体问题应用保持了谦逊,规定当有人发现自己的权利被侵犯的时候,有权提出。这既保持了特别好的底线,也没有伤害行业和技术本身。
就在中国国内,国家工商总局一直在调研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条例,到现在依旧在征求意见,就是一些具体问题没有想好。
最后,权力要对技术进步保持谦逊和敬畏。
一些技术的进步在当前看起来是有争议的,但权力对技术进步应该保持谦逊和敬畏。
七八十年代,索尼摄像机在美国风行,每个人都可以进行拍摄。七大唱片公司制片人到法院起诉,说索尼的发明实际上是一种侵权。而美国政府对这个技术表示谦逊和尊重,认为只要符合实质性非侵权的,这个技术就应该被鼓励。
这样的谦逊同样适用于于今天的专车。在互联网+的产业中,现在的专车是个充满争议的新事物。政府部门可以有一百条理由反对专车的存在,可以选一百条理由把专车加入到行业监管。但是也有一百条理由可以对专车豁免一下,让中国站在互联网+真正的前沿,在风口上真正的飞起来,这时候就看交通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