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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谈专车新政:为专车量身定做的六大杀手锏

2015-10-16 14:08:18 来源:诸城新闻网

10月15日晚,由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主办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研讨会在北大举行,汇聚了周其仁、张维迎、薛兆丰、唐元、汪涌、王军、余晖、何霞、张晓峰、吴一兴、朱巍、张国华、顾大松等经济、法律、交通、电信等领域国内一流的专家学者,交通部党组成员兼秘书服务司司长刘小明、出租车管理处处长王秀春、广州交委管理处负责人苏奎以及交通专家徐康明亦参加了会议。

会上,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联席主任薛兆丰发表了主题演讲,认为征求意见稿(专车新规)是为专车量身订做的六大杀手锏,一旦真正实施,将对专车这一新生事物的发展产生毁灭性的影响。

首先是报备,专车企业要在全国各地开展服务,要在服务所在地登记分支机构,需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社区的实际或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这也就意味着像滴滴专车这样全国性的平台,需要在全国2856个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去提申请,通过人为的障碍把本来可以线上解决的问题搬到线下,必将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资源,使互联网且的共享经济优势荡然无存,从信息服务提供商变成另一个庞大的出租车公司。

其次是强制转变车辆使用性质登记。所有用专车服务的车辆,必须重新登记,把性质变成运营性质,车辆八年报废,将把绝大多数私家车拒之门外。而这些兼职的专车恰恰是解决城市交通动态需求变化问题的关键。出行需求是有峰谷的,传统的交通工具无法及时满足需求的变化,而由私家车构成的兼职专车恰恰可以以市场调节的方式来满足峰谷之间不同的需求,这也是共享经济的价值所在。

第三个杀手锏是延用数量管制,新规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对网络预约出租车有数量管制要求的,就要根据这个要求来进行发牌限制。这是鼓励各地继续延用他们以前对出租车所使用的被人批评最多的数量管制,必将产生大量的寻租行为,造成垄断。

第四个杀手锏是延用价格管制,新规规定专车价格要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价格管制在互联网的时代是完全不必要的,因为互联网专车平台最核心的竞争力就是大数据,以大数据为基础的分析手段。平台通过派单、补贴的方式就能够使司机愿意接单,绕路的地方可以通过跟踪系统解决,价格通过一个透明的计价方式,随着需求变动,标准明确,消费者事前就可以知道,自愿选择。有了这些条件以后,价格是可以非常灵活波动的。

第五个杀手锏是强加一个劳动关系,非要签劳动合同。专车平台与驾驶员之间,就如淘宝跟平台上六百万的店主一样,不是雇佣关系。他们之间也没有支付的过程,没有每个月给你发工资的过程,这是一种服务共享的过程。加了这个劳动关系以后一系列成本就会接踵而来,不仅是买保险,还有更重要的一个成本,一个人签了劳动合同他还可不可以保存他原来的工作呢?宪法规定每个公民有在本职工作以外再另外找一份工作的基本权利,新规有涉及违宪的可能。

第六个杀手锏,是以“在任何经营地不得占有市场支配地位”锁定平台发展空间。这个规定与互联网思维格格不入,互联网平台最重要的一个优势就在于它是一个平台经济,具有网络效应,网络越大,其价值也越高,规定平台不能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是倒行的,失败的平台才会这样。只有出租车的时候,为什么不提市场支配地位,为什么出了互联网约车就不可以有的。市场支配地位有可能是自由竞争的结果,恰恰是专车对政府所赋予的出租车的垄断性地位造成了冲击,而新规恰恰阻碍了公平竞争。

综上所述,薛兆丰认为,专车新规不像是一个互联网+的方案,而是互联网-的方案,或者说是一个互联网杀的方案。或者一个互联网灭的方案。专车新规不仅损害了使用专车的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保护出租车这样的竞争者而不是竞争本身,阻碍了共享经济和智慧城市的发展,扼杀了各个城市根据自身情况对新生事物进行尝试,把专车平台变成了出租车公司,会进一步造成黑车泛滥以及各种安全隐患等问题。

最后,薛兆丰建议交通部延长咨询期,多听取各界的意见,同时呼吁滴滴等专车平台提供更多司机家庭结构、文化程度等信息,向社会披露说明,让社会加深地专车的了解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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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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