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流浪乞讨救助服务网络体系。按照“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制的要求,建立起市、镇街(园区)、社区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各镇街(园区)设立流浪救助服务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托敬老院完善流浪救助服务网点,加挂流浪救助服务中心的牌子,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开展快速救助、联动救助、开放救助和保护性救助,建立起了以市救助管理站为主导,镇(街)和园区配合、社区居委会抓落实、社会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流浪救助联动网络体系,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开展主动救助做好亲情服务。街面流动救助小分队全天候在各主要街道和繁华地段进行巡查。遇有天气恶劣的情况,随时增加流动救助车次和人员,尤其是加强对重点区域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及时发现流浪人员并落实相应救助措施。对于在街头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带到站内进行相应安置。对不愿意进站接受救助的,现场发放食品和衣物等生活用品。对于流浪到外地乞讨的本市人员,及时与流浪地民政部门快速高效对接,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回到家乡。重点加强了流浪未成年人的社会保护工作,实现了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近年来共救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300余人次,其中2015年上半年,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123人次,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可靠的生活保障,维护了社会和谐与稳定。
优化服务环境完善服务措施。加强日常救助管理,配套建设各项服务设施等,为受助人员打造安全温馨的救助服务环境。完善救助管理日常行为规范和救助服务工作流程,落实《诸城市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和《诸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保护工作。
强化宣传引导创新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流浪儿童返校园”、“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和“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救助宣传月”等专项宣传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各镇街、市属重点园区加强辖区流浪乞讨的救助与管理,切实把救助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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