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23号) 经诸城市人民政府批准,诸城市国土资源局、诸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决定拍卖1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竞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有拖欠出让金行为且尚未完成查处整改的,不得申请参与本次拍卖。
三、公告及拍卖时间
1、该宗地块公告及报名时间为201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前。
2、拍卖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
四、竞买报名的有关事宜
1、竞买者可在2012年11月30日上午10时至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时前(节假日除外),到诸城市为民服务中心财政局窗口办理报名手续,同时交纳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竞买者报名时应携带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金证明和法人的出资人及出资构成比例等证明文件(详见竞买须知),法定代表人需授权则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拍卖(挂牌)地点:诸城市为民服务中心。
3、未尽事宜,见竞买须知。
联系人:张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536)6096162
诸城市国土资源局
诸城市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