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石桥子镇党委书记李磊
记者 王槐德 通讯员 林贵清
“镇街党委处在党风廉政建设的最前沿,直接与老百姓接触,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威严和党的公信力,因此要当好‘主心骨’,担负起‘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看好、耕好、种好、收好’自己的‘责任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推进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近日,石桥子镇党委书记李磊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强化主体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就是政治责任,不落实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旗帜鲜明、扎实有力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在精神上补“钙”筑“魂”。要签字背书,明确责任,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进而把责任有序传导、分解到部门、到人。要心存忧患,严厉追责。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做到有错必治、无为必究,真正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威力。
积极付诸行动,建设廉政常态。落实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树倒根在,防止反弹任务艰巨。只有把党委的主体责任扛起来,落实下去,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坚决反对“四风”,才能形成党员干部“不敢腐、不想腐、不能腐”新常态,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打硬仗的干部队伍,为党凝心聚力、汇集力量提供坚实根基。抓细抓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等四风问题,做到抓小、抓早,治病救人。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群众,认真调查核实各类信访案件,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落脚人民福祉,善于谋事创业。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根本目的是更好地践行为民宗旨,服务人民群众。要站在群众的立场上思考研究问题,带着感情深入群众真心解决问题,使主体责任落实更加关注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要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保障改革、发展、稳定的前提和基础,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同时心系发展,努力谋事创业,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让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