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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环境执法联动 重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5-04-24 09:11:38 来源:诸城新闻网

我市环保部门启动环境执法跨界联动机制


    启动首次边界地区环境联合执法检查中,环保工作人员在边界地区提取水样,进行环境监测。 王哲 迟永衿摄

 

 本网讯 (记者王哲 通讯员迟永衿)为妥善解决边界环境污染纠纷,构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深化环境执法交流,促进边界地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近日,我市环保部门与青岛市黄岛区、胶州市环保部门签署了《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协议书》,并启动首次边界地区环境联合执法检查。
    跨行政区域边界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是新环保法中的一个新增内容,解决了以往由于行政区划导致的环境保护相互协调工作中的缺陷问题。打破了行政区划屏障,突破各地解决跨界污染纠纷处理,环境突发事件协同应急等问题瓶颈,使今后涉及地市以及县(市、区)交界的“三不管”地界的环境执法更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协议书达成的意见,按照“早发现、抓苗头、细排查、严整改、治源头”的要求共防共治,加强本辖区内的环境监管。各环保部门间将定期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排查,抓好环境信访和媒体反映的环境问题查处,实行信息共享,定期通报本辖区内环境质量状况、污染防治工作进展、环境风险排查、土小企业整治、危险废物异地倾倒等情况。成立行政区域执法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边界地区环境污染问题,对边界地区的突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联合开展追踪溯源和联合检查。联合开展突发环境安全事件应急演练、处置工作;对环保部门难以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和纠纷,及时报请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建立边界地区环境监测网络,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对边界跨界河流开展联合监测和环境安全预警预报。对辖区内发现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公安厅、环保厅关于建立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机制和案件移送规定,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协议的签署对打击边界地区违法排污和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实现了无缝隙监管,对保障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边界地区和谐稳定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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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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