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2015-03-17 11:22:19 来源:诸城新闻网
新闻网讯 (记者孙万前 通讯员周文昌 徐津红)近日,记者从高密市市人社局获悉,高密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由1350元调整到1450元,增长100元。
记者了解到,根据山东省和潍坊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高密市执行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45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5元/小时;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15年3月1日起执行。 1 条记录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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