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赵钰源、鞠玉珍)日前,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山东省职工维权法律服务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市经济开发区总工会牢固树立“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工会维权观,充分利用职工维权站平台,着力建立健全职工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开展法律援助等维权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工会法律援助机制。与司法所、维稳办联合成立“职工法律服务窗口”、“农民工权益维护站”,建立职工维权服务志愿队,义务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实行基层法律顾问委派制度和律师志愿者。全区工会法律援助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达13人,为困难职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56次。建立劳动法律监督机制。通过人大执法检查、政协视察和个案监督等多种方式,推行劳动法律法规的落实;推行工会“劳动法律整改建议书”制度,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沟通联系,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进行联合执法。2014年1月,为35名农民工追讨回102万元欠薪。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强化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按规定配备劳动争议调解员;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会处理劳动争议原则,采取预测、预报、预防等超前防范措施,及时化解劳动争议隐患。全区70%以上基层工会建立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或配备劳动法律监督员,100%已建工会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或配备调解员,企业工会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达到120多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了科学发展,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