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所有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2015-02-09 08:57:17 来源:诸城新闻网
根据诸城市人民法院(2015)诸民初字第233号民事调解书,王萍(已故亡)原位于诸城市金旭花园2#楼2单元房产归李亮继承(房产证号:诸城市房权证城区商品字第15826号)。因房产证遗失,经继承人申请,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41条之规定,注销王萍女士对上述房屋所有权并登记到李亮名下,诸城市房权证城区商品字第15826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作废。
诸城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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