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到来之际,记者就视觉障碍人群如何直接从药品包装或说明书上获取信息等问题,采访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盲人协会、中国医药包装协会以及部分药品生产企业。
盲人用药隐患大
每次到医院看病取药,即使王晋川对医院的环境路线已非常熟悉,可以独自前往,也必须有人陪同。“就是因为我在取药、获取用药信息方面有无法逾越的障碍。”
记者注意到,即使有家人陪同,王晋川在取药时仍需要与医院药房药师反复沟通,仔细触摸取到药品的包装,并拆开包装,在药师的指导下反复触摸感受药片或胶囊的大小、形状,甚至闻一闻气味。最后在与药师再次确认药品已经能够正确辨识后,才离开取药窗口。
“不可能一直有人陪我,日常服药都要靠自己。”王晋川说,目前盲人独身较多,还有的夫妇都是盲人。他们日常服药面临无人协助的情况,很容易发生吃错药的危险。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执行理事会理事、盲人协会常务副主席李伟洪说,目前我国药品包装和说明书中多为视觉信息,盲人通过触觉、嗅觉、听觉等途径能够获取的药品信息非常有限。在辨别药品、掌握药品使用方法时容易出差错。因此,盲人及视力障碍人群的用药安全隐患巨大。
盲文标示难题多
“看似简单的增加药品盲文标示,在现实中却遇到一系列难题。”曾专门研究国内外相关法规政策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评价中心化学药品监管与评价处处长董铎说。
在标注内容的规范化方面,我国《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并未针对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提出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方面的明确要求。同时,出于药品的特殊性以及盲文的专业化特性等要求,对药品包装、说明书上的盲文标示也需要特殊的技术标准支持。在药品信息盲文翻译等技术标准方面,我国同样存在空白。
李伟洪指出,目前国内关于药品名称的盲文翻译尚无标准可循,目前盲人使用的布莱尔凸点盲文是拼音文字,使用不同的凸点排列代表不同的音节,但也同时有汉语表意盲文在使用。因此如何翻译药品名称还需明确规范。
此外,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提出,如果生产的全部药品都进行盲文标注,会大幅增加企业成本。
试点探索效果好
重视盲人安全用药,体现了社会进步。盲人及视觉障碍群体的诉求已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注册司技术专员杨威表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开展制订盲人安全用药相关政策的研究。
药品包装协会有关专家指出,目前全面强制实施药品包装使用盲文或电子识别技术尚不完全具备条件,应选择有基础的省份和药品生产企业先行试点,再逐步推广。
记者了解到,2008年浙江省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就开始尝试在药品包装上增加盲文标示。浙江省还专门下发了指导性文件,明确了有关要求。目前,浙江贝得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拉霉素片等产品在包装盒正面都加印了布莱尔凸点盲文,收到盲人群体的良好反馈。
“制定相关政策时应格外注重从盲人及视觉障碍人群的实际用药特点出发,关注重点品种。”董铎说,对于盲人可能自主使用的药品品种、使用方法,如口服、外用等,是关注的重点。而注射用药、疫苗等盲人不可能自主使用的品种,则无需考虑特殊标示。
记者注意到王晋川手中的一盒药,在药品包装盒的正面,有使用凸点盲文标注的药名、规格和生产企业信息。
“阿奇霉素,250毫克。”王晋川一边仔细摸着药盒,一边读着,“这下就能知道是什么药了,真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