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诸城好人、市公安局刑警宋山峰
宋山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六中队副中队长,从事预审工作。
简单点说,宋山峰的工作,就是收集证据,根据证据判定罪责轻重。但这工作充满了复杂性。要从看似真实的供述里找出逻辑谬误,要从看似无瑕的供词里发现蛛丝马迹,要“软硬兼施”,要“恩威并用”,要运用心理战术、审讯技巧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一场又一场的较量。
当记者问及他的工作目标时,这位80后警官回答说,“说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好像有点喊口号的意思,但实际上确实如此。我们的工作直接关系到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效果,我们得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犯罪分子伏法了,社会风气正了,人民感觉安全了,就是我们的目标。”
侦查部门将一个案子形成案卷放到预审警官的桌前时,宋山峰的工作便开始了,他要阅读案卷,从中列出审讯的重点和疑点,然后提审犯罪嫌疑人。
通常,他会把案卷摊开在办公桌上,拿出一上午或者一下午的时间,来仔细阅读案卷,吃透了,有了头绪,豁然开朗;吃不透,继续读,一定要有了十足的把握,宋山峰才会进入下一步的工作。
问什么,怎么问,用什么样的语气问都大有学问,让犯罪嫌疑人说实话,是个费脑筋的事情。“抵赖,不承认,是最开始审讯时多数犯罪嫌疑人的态度,怀着侥幸心理,逃避法律责任。”宋山峰说,“现在法制社会,法律制度越来越完善,我们也不可能无凭无据就抓人,我们都会告诉犯罪嫌疑人,好好配合,争取宽大处理是最明智的选择。”但即使是明白了这个道理,承认自己触犯了法律,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也是非常复杂的,要让犯罪嫌疑人吐出真话,也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要斗智斗勇,更要攻破心理防线。
“我们要让犯罪嫌疑人知道,即使他们什么都不说,根据我们掌握的证据,也能还原事情的真相,但是如果他们配合,如实供述,坦白交代,是可以从宽处理的。”宋山峰说,他们会一点一点地向犯罪嫌疑人说出已经掌握的证据,让犯罪嫌疑人相信,自己的犯罪行为已经被掌控,想瞒也瞒不住了,配合是唯一的出路。这是对犯罪嫌疑人形成心理上的震慑,除了摆证据、讲道理,宋山峰还会“以情动人”。
宋山峰告诉记者,有一次处理一个盗窃案,在阅读案卷的时候了解到犯罪嫌疑人有一个未婚妻,两个人快要结婚了,宋山峰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案件的一个突破口,在提审迟迟没有进展的时候,他的一句“如果一直不配合,到时候判个几年刑,你的未婚妻还会等你吗?不如早点配合,立功还能减轻罪刑,未婚妻还在家等着你!”这话一下子就攻破了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案件得以突破。
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宋山峰告诉记者,不管是犯了什么罪,犯罪嫌疑人都盼着能够早点判决,他会根据这个心理控制提审的节奏,也会根据犯罪嫌疑人情绪的变化,窥探到他的心理状态,“预审的真谛在于与犯罪嫌疑人做心理斗争,打破他们的心理防线,这才叫真本事。这样才有成就感。”
宋山峰说,时间久了,一坐下来,看看表情听听语气腔调,大概也能判断出哪一句是真的,哪一句是编的。据他的领导介绍,在审核案件过程中,他对每一证据都做到细查深究,今年以来受理审核、提请逮捕、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50余起100余人,未发生一起因定性错误、审核不严导致的涉法、涉诉案件。
同样让人感觉溢出来的,还有他的使命感,从上警校那天起,这种使命感就在一点一点地强化,“以后找工作,一定要去做警察!”他说那个时候就在心里暗暗使劲,他喜欢看《任长霞》《重案六组》等电视剧,那种正义必将战胜邪恶的理念,让他有一种莫名的激动与感动。有时候,对正义的追逐,会成为一种信仰,让他感到神圣。
“心狠”的宋山峰,不惜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提审犯罪嫌疑人,一遍,两遍,三遍,不放过任何的疑点,他要对自己经手的案子负责,因为他知道,他做出的每一个判断,都将影响着一个人的前途甚至命运,有罪无罪,罪行大小,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绝不会放过一个罪犯,这才是对人真正的悲悯与尊重。(记者 王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