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赛项名称
车工
二、竞赛日期
2014年11月16日
三、参赛选手
全市各企事业从事机械加工专业的技术人员及个体从业人员。2012年以来已获得“潍坊市技术能手”、“诸城市技术能手”的职工不参加本次大赛。
四、竞赛内容及要求:
1.竞赛时间为180分钟。
2.实际操作竞赛
实际操作竞赛以操作技能为主,涵盖车工中高级技能,操作规范及安全文明生产在实际操作竞赛过程中进行考查,不再单独命题。主要考核选手制定加工工艺、选择合理的刀具切削参数,正确使用刀具,以及合理掌握尺寸公差等技能。
五、赛场与设施
1.赛场设于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实训中心B区一楼机械加工车间,车床型号:CDE
2.赛场准备工具:刀架扳手、卡盘扳手、钩子、油枪、毛刷。
3.竞赛中使用的毛坯材料均为45钢料,由赛场提供。
4.竞赛中使用的刀具、量具等由选手自带,具体要求均另行通知。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服从指挥,着工装,穿保护鞋,戴防护镜,女职工要戴工作帽,各参赛队之间要发扬竞赛精神,团结、友好、协作,避免各种矛盾发生。
2、参赛选手应着工装,按竞赛组委会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身份证进入赛场,接受裁判组的检查以及竞赛相关事项教育。并现场抽取机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和其它未经允许的资料、物品进入竞赛场地,不得中途退场。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竞赛成绩。
4、各队领队和教练,以及非经允许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5、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竞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6、参赛选手必须按照设备管理规程安全操作,严谨违规操作。
7、竞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或软件故障等问题,应提请裁判员确认原因。裁判员请示裁判长同意后,可将该选手竞赛时间酌情后延。
8、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
9、竞赛过程中,选手因工艺制定不当或野蛮操作,造成夹具、刀具损坏者,经裁判员裁定,视情节轻重,做扣分直至终止竞赛的处理。裁定终止竞赛的,须报总裁判长批准后执行。
10、参赛选手对竞赛内容有疑问时,如没有更正通知,裁判员不得做任何解释,并应及时向竞赛执行委员会反映情况。
11、参赛选手完成竞赛项目后,提请裁判员到工位处检查确认并登记相关内容,选手签字确认后听从裁判员指令离开赛场。裁判员填写执裁报告。
12、如果选手要求提前结束竞赛,应报裁判员批准。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批准并通知提前结束竞赛后,选手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提前结束竞赛的选手不准提前离开赛场。
13、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离开竞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竞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竞赛现场。
14、选手提交的试件应经过清理,提交后工作人员在零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以便检验和评分。
15、所有人员均应爱护赛场财物,自觉维护赛场秩序,遇有特殊情况听从统一指挥。
16、竞赛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17、竞赛过程中或竞赛后发现问题,应由领队在当天向仲裁委员会提出陈述。领队、指导教师、选手不得与工作人员直接交涉。
18、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导致事故,酌情扣5~2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
19、因违规操作损坏赛场提供的设备,污染赛场环境等不符合职业规范的行为,视情节扣5~10分。
20、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员工作,视情节扣5~10分,情况严重者取消竞赛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