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缴费手续的通告
2014-10-20 09:35:30 来源:诸城新闻网
根据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今后代理托管缴费人员须于每年6月30日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当年度社保费用。未按规定时间足额缴费的,视为欠费;欠费超过6个月的,无论是否补缴,均实行6个月的免责期,即欠费期间和补缴后半年内不能享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险待遇。望广大参保人员及时办理缴费手续。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0月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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