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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还得加把劲

2014-09-18 09:23:51 来源:转载

日前,国务院批准建立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一直关注假日旅游的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等受访专家认为,撤销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后,相当于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办公室即公众熟悉的“全国假日办”也随之撤销。

运行14年的全国假日办画上了句号,随着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设立,不少人期待带薪休假制度能否更有力地施行?

早在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就明确规定,只要职工连续工作一年就应该享受带薪休假,而事实上,一项调查显示,带薪休假仅落实了四五成,换言之,超过半数者享受不到带薪休假。没有年假,或者有假却不能休、不敢休,这是一个群体的集体悲伤。于是,网络上继“被就业”、“被增长”之后,又出现了新的说法——“被全勤”。一项调查显示,三分之一的网友表示自己没有年假。没年假,或者有年假而不得休,旅游休闲就只能是奢侈想象。

“被全勤”的背后,实际上折射出劳动者权利被狙击的无奈现状。在强悍而傲慢的资方面前,劳动者没有对等的博弈能力——饭碗重要还是休假重要?如果强行休假而失去了饭碗,岂不因小失大?

值得提及的是,《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前不久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发展的常务会议,都一再提及带薪休假,甚至将落实带薪休假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特别是《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引导职工灵活安排全年休假时间,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的休假保障措施。

每个劳动者都有权利享受带薪休假,公务员应该休假,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普通工人也应该休假。但很显然,落实带薪休假,光靠口头呼吁远远不够。有句名言说得好,“一切权利的前提就在于时刻准备着去主张权利。”工人应该主动主张权利,劳动监察部门应该加强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侵蚀工人休假权的企业应该依法惩处;工会应该扮演好工人代言人的角色,督促企业尊重法律。只有法律发威了,带薪休假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或遥不可及的权利画饼。

按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要求,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城乡居民旅游休闲消费水平大幅增长。现在距离2020年还有6年时间,带薪休假制度能否落实到位,不容乐观。期待国务院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设立,能推动带薪休假制度逐渐贴地而行。

必须厘清的基本事实是,随着国民的权利意识增强,生活水平提高,势必有着更强烈的旅游休闲诉求。落实带薪休假制度,既是对公民权利的尊重,也关乎国民的生活品质,更驱动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只有认识到这种高度,相关部门才能更有动力将带薪休假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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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秀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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