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POS机的广泛应用,一些不法分子把POS机变成了银行卡犯罪的“神器”。近日,一专门伪造他人银行卡和利用POS机盗刷“克隆卡”的犯罪团伙被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13年,家住电白区麻岗镇的黎健鸿为牟取暴利,通过向熟人购买POS机,或通过非法手段购买他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后向易宝、随行付和汇付天下等第三方支付公司购买POS机共26台,分别以电器行、服装专卖店、批发部等作为POS机商户,组织亲友及同村10余人,在麻岗镇一带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专门为他人盗刷“克隆”银行卡套取现金,并收取35%的高额回报。每次通过POS机盗刷成功的资金汇入到该POS机绑定的银行账户后,黎健鸿就通过网上银行把盗刷的资金分批转入其他账户中,然后指使其他成员到湛江、茂名等地各大银行提取盗刷资金。截至案发,黎健鸿等人盗刷“克隆”银行卡金额累计达479万余元。
2013年9月,黎健鸿还提供专门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的银行卡侧录器,给在广州某酒楼做服务员的杨冠玉,由杨冠玉利用做服务员帮客人刷卡买单的机会,偷拿客人银行卡到侧录器上刷卡,侧录客人的银行卡信息,并偷看密码,然后将银行卡信息和密码交给黎健鸿。黎健鸿回到麻岗镇找到专门伪造银行卡的黄大昌和邵崇文,以每张150元的价格购买两人根据提供的银行卡信息做成的“克隆卡”,再通过计算机软件把侧录器里的银行卡信息写进“克隆卡”内,然后通过黎健鸿自己的POS机把“克隆卡”内的资金全部套现。通过该手段,杨冠玉在做服务员期间,成功盗得8名客人的银行卡信息和密码,并将信息交给黎健鸿。黎健鸿等人则成功“克隆”了8张银行卡并盗刷资金11.7万元。
目前,黎健鸿、杨冠玉、黄大昌等15名被告人被电白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