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号标的:被执行人吴广生所有的位于诸城市皇华朱泮村所有的玉兰树4793棵(详见价值鉴定报告书),参考价为:人民币2333845元,保证金为:人民币470000元。
二号标的:被执行人李玲名下鲁GDJ872号轿车(详见评估报告书),参考价为:人民币158000元,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0元。
三号标的:被执行人李丽名下的鲁潍房权证诸城市第003761号房产(详见车辆鉴定报告书),参考价为:人民币902743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80000元。
四号标的:被执行人张祚忠所有的鲁G3T272号轿车一辆(详见车辆鉴定报告书),参考价为:人民币26000元,保证金为: 人民币5000元。
五号标的:被执行人王晓丽所有的位于诸城市东武街七十六号润东一凯美尔广场2-325号房产(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参考价为:人民币165634元,保证金为:人民币40000元。
一、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9月10日15时前将保证金缴至指定账户,持缴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诸城市人民法院技术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53617958
监督电话:0536-6160300 潍坊中信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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