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干部(异地安置的)医疗费用(一号厅10号窗口)申报所需材料:
1、住院病历复印件、门诊病历原件;
2、住院发票、门诊发票;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门诊处方;
4、异地安置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5、本人身份证和邮储银行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
申报时间:每月1--5日(节假日顺延)申报材料。
支取查询:每月28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到邮政银行查询报销额。如需报销单据,请于次月10日后到10号窗口领取。 咨询电话:607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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