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诸政发(2011)22号]、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诸政办发(2009)4号]的通知要求,经个人申请、单位审查和主管部门审核,我市陈先花等20户符合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条件。现将其家庭及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申报不实者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067219
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情况
序号 申请人姓名 所在社区或单位 人均收入 住房情况
1 陈先花 亚星针织服装厂 3600元 租赁私房
2 李培义 相州供销社 12800元 租赁私房
3 王秀亮 潍坊宏盛铸造机械有限公司 10200元 租赁私房
4 潘月芳 龙都街道邱家庄居委会 6000元 自有私房
5 张亚利 密州街道大华居委会 6000元 租赁私房
6 刘培玲 密州街道建国居委会 3000元 租赁私房
7 李明月 诸城外贸食品冷藏有限公司 6000元 租赁私房
8 杨桂枝 龙都街道明诚园居委会 14864.12元 租赁公房
9 王建夕 皇华镇焦家庄子社区 6331.16元 租赁私房
10 叶继春 密州街道大书堂居委会 9600元 租赁私房
11 牛 梅 舜王街道松园社区 10000元 租赁私房
12 薛 薇 舜王街道万里社区 4000元 租赁私房
13 朱建国 诸城市福利服装厂 3600元 租赁公房
14 郑 伟 诸城市良丰油气有限公司 14250元 租赁私房
15 王永梅 诸城新纺纺织有限公司 11000元 租赁私房
16 于凤军 密州街道栗行社区 1000元 租赁私房
17 张 俊 富民农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6480元 租赁私房
18 赵淑平 密州街道建国居委会 12000元 租赁私房
19 王立明 密州街道建国居委会 7200元 租赁私房
20 姜风华 林家村镇林家三社区 5400元 租赁私房
诸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