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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就医需知(五)

2014-07-28 09:30:14 来源:诸城新闻网
 生育保险就医需知
    1、生育医疗费:生育女职工在定点医院(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贾悦中心卫生院、石桥子卫生院、相州中心卫生院、密州卫生院、大众医院、第四人民医院、马庄卫生院、林家村医院、昌城卫生院、程戈庄卫生院、孟疃医院、辛兴医院、桃林卫生院)生育,生育前到所在单位开具生育联网证明(可到邮箱13963687848@163.com下载,密码:a123456),医院对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联网结算。
    2、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制(目前为1000元),生育后直接到社保中心结算。
    3、生育津贴:每月1---4号(节假日顺延)由生育职工本人或近亲属到社保服务大厅二楼工伤生育保险科申报材料。每月的28日之后,银行将津贴直接划拨到职工个人提供的银行卡上(请将卡和身份证的复印件务必放在所有材料最后一页)。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供的材料有:1、由企业填写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2、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3、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农商银行办理的银行卡和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工伤生育科咨询电话:607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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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杰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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