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诸城新闻网 > 财经 > 金融 > 电梯存安全隐患 “责任险”为电梯绑上“保险绳”

电梯存安全隐患 “责任险”为电梯绑上“保险绳”

2014-07-17 09:09:54 来源:转载

      近年来电梯事故频发,电梯安全问题备受人们关注。在调研中获悉,电梯也有责任保险。

  据调查了解,目前市面上的电梯责任保险,多以“附加险”形式出现,即在主险之外附加“电梯意外造成的事故责任”。近年来,也有涵盖乘客责任、使用单位责任、维保公司责任的综合险种,但承保密度很低,不足以全面提供对社会公众的安全责任保障。

   “目前工厂、商城不少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的,有部分附加了电梯责任保险,而一般的小区电梯投保责任保险的很少。”一家大型国有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针对这种情况,有业内人士指出,电梯作为公共交通工具,保险介入必不可少。电梯运行引入保险机制,不仅提供了赔付保障,还引入了维保质量第三方监督,提高了安全系数,真正为电梯绑上了“保险绳”。

  除了民众的担忧,电梯的安全隐患也引起了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根据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的资料,早在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就提出要大力发展特种设备责任保险,以保护设备使用人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从中选择与百姓民生关系最为紧密的电梯作为突破口,以电梯责任保险开始对整个特种设备责任险的探索。2012年8月,山东保监局与省质监局联合发文《关于鼓励实行特种设备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引导和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和产权所有者投保电梯责任保险,“倡导和鼓励”生产单位投保。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最终确定了人保、太保、平安、泰山四家公司组成共保体,按照事先约定的份额分享保费,分担赔付。由于目前的电梯责任保险的条款费率制定于多年以前,不能适应和反映当前的形势和风险水平,故共保体参考国内兄弟省份的试点经验和数据,结合山东省市场规模等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个主险,五种附加险的险种结构,并核算了费率。

  山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样一来有两个优势,一是门槛低,仅投保主险保费较少,企业负担较轻;二是搭配灵活,便于满足需求。”

  1 条记录 1/1 页
编辑:王秀丽

新闻排行

精彩热图

娱乐新闻



关于我们 - 诸城新闻 - 娱乐新闻 - 网站公告 - 版权声明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鲁ICP备2021025553号-1  主管:中共诸城市委宣传部  主办: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技术支持:诸城信息港
版权所有:诸城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诸城市和平街173号 邮编:262200 安全狗网站安全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