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12时30分,贵溪市白田乡兰田村,3名小学生在吃完午饭返校途中意外落水,造成1人死亡1人失踪。网友称在救援现场,有干部为避免趟水叫同事背其过河。江西省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做出回应:经查,被背干部为贵溪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目前已被免职。
事后,称是“同事主动提出背他的”然而,主动背就没有错了么?就是理所应当了么?显然不是。既然去救援,作为干部就应认清身上的职责,鼓励安慰落水儿童的家属,积极参与指挥救援工作,每一个举动都要如履薄冰。
普通人看热闹,怕湿鞋,让人背有情可原,因为他们身上没有责任,而作为指挥救援的领导干部,却如此“金贵”的驾临现场,让人唏嘘。连一双鞋都不愿意付出的干部又如何能够肩负的起指挥救援、安慰家属的重任。
所以,问责干部与谁要让背并没有什么绝对联系,问题出在了干部对待事故的处置方式上。面对灾难和不幸,党员是群众的依靠,身先士卒理所应当,在这次事故中,作为党员干部的办公室主任,理应不顾一切奔赴一线,尽自己的所能,挽救孩子们的生命,寻找失踪儿童,履行一位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而这位干部偏要“剑指偏锋”在群众面前秀洁癖,将救援,当形式全然不管群众感受,被免职理所应当。
“前车之鉴,后人之师”作为党员干部,应该理清自己身上的责任,认清党员不只是一个称谓,而是一种责任,应该明白自己是谁,为了谁,切不要让这样的闹剧再次重演,损害党员的形象,政府的形象。